應許的話 2
作者: Ivan Ho 2023 年4 月16 日
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,因此就屬乎恩,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;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,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。 亞伯拉罕所信的,是那叫死人復活、使無變為有的神,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。如經上所記:「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。」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,因信仍有指望,就得以作多國的父,正如先前所說:「你的後裔將要如此。」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,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,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,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; 並且仰望神的應許,總沒有因不信心裏起疑惑,反倒因信心裏得堅固,將榮耀歸給神, 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。 所以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 「算為他義」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, 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,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人。 耶穌被交給人,是為我們的過犯;復活,是為叫我們稱義。
羅馬書 4:16-25我們既因信稱義,就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。 我們又藉着他,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,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。 不但如此,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;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, 忍耐生老練,老練生盼望; 盼望不至於羞恥,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裏。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,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。 為義人死,是少有的;為仁人死, 或者有敢做的。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,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。 現在我們既靠着他的血稱義,就更要藉着他免去神的忿怒。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,且藉着神兒子的死,得與神和好;既已和好,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。 不但如此,我們既藉着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,也就藉着他以神為樂。
羅馬書 5:1-11
神的應許最終實現在耶穌基督身上
耶和華對亞伯拉罕所說的一切,和給予他的應許,最終不是實現在亞伯拉罕身上,而是實現在神的兒子耶穌基督身上。讓我們重温一下神對亞伯拉罕(之前稱為亞伯蘭)最初應許的說話:
耶和華對亞伯蘭說:「你要離開本地、本族、父家,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。 我必叫你成為大國。我必賜福給你,叫你的名為大;你也要叫別人得福。 為你祝福的,我必賜福與他;那咒詛你的,我必咒詛他。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。」創世記 12:1-3
神對亞伯拉罕(Abraham)說:「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(或你的種子)得福。」換句話說: 地上的萬族, 無論在那個國家,那個城市,不論那些宗教背景,不論膚色種族, 富有或是貧窮的,成長於完整或破碎的家庭,只要是活在地上的人,都可以得到神的祝福。神並不是說「某些人」,而是說「地上的萬族」都要因藉著亞伯拉罕的應許得福。
即是說,你和我都可以藉著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而得福。
為何如此,為什麼活在四千年之前,住在與我們没有多大關係的地方的亞伯拉罕,會給我們祝福?原因是神的應許,最終不是實現在亞伯拉罕,而是在神的兒子耶穌基督身上。我們都可以籍著亞伯拉罕應許的兒子以撒(Issac)的後裔耶穌而得福!
為了把人從罪及死亡拯救出來,耶穌基督必須降生成人為我們的罪作完美無瑕的犧牲。耶穌不是無蹟可尋,而是大約二千年前出生於以色列的伯利恆,是亞伯拉罕兒子以撒的後裔。
死後永生
首先的人亞當不服從神的吩咐,罪及死亡因此來到人類中間。最初神造亞當(Adam)夏娃(Eve)的時候, 把靈氣吹進他們口裹成為活人,他們最初是可以永遠活著的,但因為人犯罪的原固,之後人在世上的生命都是短暫的,我們每個人總有一天要面對死亡。但死亡並不是一切的終結,因為人死後可以得到永生的禮物,而進入永生的唯一道路,是藉著個人相信接受耶穌而得到的禮物。
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;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穌的救贖,就白白地稱義。
羅馬書 3:23-24
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;惟有神的恩賜,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,乃是永生。
羅馬書 6:23
信神兒子的,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裏;不信神的,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,因不信神為他兒子作的見證。 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;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裏面。 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,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。
約翰一書 5:10-12
耶穌完美的犧牲
死亡臨到地上,是因為神必須懲罰罪,正如經文說:罪的工價乃是死 (羅馬書 3章23節上)。神是公義的,滿有公義的神必須懲罰罪,但另一方面,神也是充滿愛和憐憫的,因為神愛世人,不願意我們永遠滅亡,因此太初已定下拯救人類的計畫,差派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到世上,在十字架獻上自己生命作為完美的犧牲祭品,替我們贖罪。雖然耶穌本身沒有犯任何罪,衪卻把我們所有的罪放在自己身上,本應是我們接受罪的懲罰要死的,耶穌卻因為愛我們,在十字架代替我們死,把我們從罪及死亡中拯救出來。藉著耶穌在十字架上流的寶血,一次過洗淨我們一切的罪。
因為罪的原固人和神分隔了,今天藉著耶穌的寶血,我們可以與神和好。
「正如人子來,不是要受人的服事,乃是要服事人,並且要捨命,作多人的贖價。」
馬太福音 20:28
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,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。 現在我們既靠着他的血稱義,就更要藉着他免去神的忿怒。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,且藉着神兒子的死,得與神和好;既已和好,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。
羅馬書 5:8-10
因為每個人在神眼中都是犯了罪的人,在世上除了耶穌之外,没有任何人可以拯救我們,耶穌是我們唯一的救贖。
有些人或許到祭司(神父)面前告解認罪,但因為祭司也是有罪的人,自己也須要被救贖,他沒有赦罪的權柄,更没有能力把我們脫離地獄及死亡。
唯有完全無罪的耶穌,不單有赦罪的權柄,也有賜予我們永生的權能。
神使那無罪的,替我們成為罪,好叫我們在他裏面成為神的義。
哥林多後書 5:21
耶穌的復活
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5章17節說: 「基督若沒有復活,你們的信便是徒然,你們仍在罪裏」。
基督若沒有復活,你們的信便是徒然,你們仍在罪裏。 就是在基督裏睡了的人也滅亡了。 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,就算比眾人更可憐。
哥林多前書 15:17-19
感謝神,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死去,三天之後從死裹復活!
有些人或許懷疑,究竟耶穌是否真的死了?若沒有死亡,便没有復活。
按聖經記載,一個兵拿槍扎被釘在十字架上耶穌的肋旁,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。
只是來到耶穌那裏,見他已經死了,就不打斷他的腿。 惟有一個兵拿槍扎他的肋旁,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。
約翰福音 19:33-34
血和水分開流出來,是証明一個人已死去的現像。就算當時耶穌還未死,刺穿耶穌肋旁的矛槍,也足以置他死地。
按照舊約聖經及耶穌自己的預言,耶穌死去,被埋葬,第三天從死裹復活,証明了耶穌是神的兒子!
耶穌的復活,祂勝過了罪及死亡,給我們打開了救贖及永生的門。凡相信耶穌,願意悔改接受耶穌為救主的人,死後不致被定罪,反得永生。在基督裹從生的人,當死亡的一刻,他的靈離開身體進入天國永遠與神同在。不單如此,當耶穌再回來的時候,所有屬基督已死去的人的肉身也會一同復活!
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致滅亡,反得永生。 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,不是要定世人的罪,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。」
約翰福音 3:16-17但基督已經從死裏復活,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。 死既是因一人而來,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。 在亞當裏眾人都死了;照樣,在基督裏眾人也都要復活。 但各人是按着自己的次序復活:初熟的果子是基督;以後,在他來的時候,是那些屬基督的。
哥林多前書 15:20-23